美国行政法的模式重构及对中国公共行政改革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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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飞龙.美国行政法的模式重构及对中国公共行政改革的启示[J].研究生法学,2008,23(5):4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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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飞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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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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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行政法的根本问题
行政法是法学部门体系中非常年轻的一个部门,中国行政法又是中国法学部门体系中创建比较晚而且发展很不成熟的一个部门。但是理论发展上的不成熟,丝毫不能阻止现实社会需要的急剧增长和变迁。“行政国家”的现象本来是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政治社会现象,它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是原有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法律结构受到了很大的修改,行政权体系吸纳了更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在一定的领域内形成了“三权合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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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法 公共行政改革 中国法 模式重构 美国 社会需要 社会现象 自由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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