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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任命干部试用期制度应该叫停
引用本文:闵金龙.人大任命干部试用期制度应该叫停[J].公民导刊,2012(2):18.
作者姓名:闵金龙
作者单位:重庆市丰都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应该与人大常委会职能职责相适,与《地方组织法》相应,做到职责统一,合规合法。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应该叫停,理由如下:首先,《地方组织法》有规定。根据《地方组织法》之规定,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无须试用期,干部一经人大常委会任命,随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对人大任命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严重犯规的,主管部门可提请人大常委会依法"决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试用期  地方组织  干部任职  任命  用人制度  工作条例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职责范围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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