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现行立法监督制度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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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倩竹.试论我国现行立法监督制度的缺陷[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6):49-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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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倩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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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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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立法监督制度是以人大为中心,形成至上而下的监督系统,但我国立法监督制度存在缺陷,其中在立法监督主体、立法监督客体、立法监督程序、立法监督法律责任的规定、授权立法监督方面都有不足,本文将对上述几个方面进行阐释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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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监督 立法监督程序 授权立法监督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6)06-0049-02 |
修稿时间: | 2006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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