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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赌博罪的认定及其立法建构
引用本文:姜涛.论网络赌博罪的认定及其立法建构[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4):59-62.
作者姓名:姜涛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法学系,江苏,南京,212013
摘    要:网络赌博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它凭借其犯罪成本低、风险小、利润丰厚等优势在全球迅速蔓延。相对于传统 赌博罪来说,网络赌博罪隐蔽性更强、监控难度更大、犯罪来势更猛、危害更加严重。网络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有其自身的独特 性.不易认定,再加之现行刑法对此规范不明确,它已成为一种危害严重但又打击不力的犯罪。对此,我国必须尽快完善赌博 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积极寻求刑事法律冲突的国际协调和合作,以有效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

关 键 词:网络赌博  立法建构  互联网
文章编号:1009-3192(2005)04-0059-05
修稿时间:2005年9月12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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