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公证保管法律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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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电子数据公证保管法律问题探讨[J].中国公证,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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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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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关键,各类案件正确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具有确实、充分的诉讼证据.伴随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科技的发展,民商事流转更多地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以数字形态存在的信息急剧增加,电子数据的价值越发得以显现.网络交易、网上拍卖、网络公告、网上招标、远程医疗、移动支付众多的电子商务类型在给社会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传统证据制度带来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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