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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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阜宁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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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你是否遇到过同类的情况,或者已处理过类似的问题?欢迎你谈谈对陈某应如何定性。──编者1993年3月,某乡成立了隶属于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农业服务站,为乡办集体性质,站长陈某等6人均为乡办集体人员。1993年5月,陈某等6人决定为每人搞5千元假集资,9月4日,在个人未交一分钱集资款的情况下,集体为每人办了集资手续,帐面上形成欠每人集资款5千元。为了冲减虚增的3万元现金,他们于9月5日打了一张白条,将建筑费用增加了3万元。1994年9月19日,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与乡农业服务站站长陈某签订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内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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