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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最大国企贪污案”一审宣判原万厦公司董事长王永春一审获刑20年
引用本文:高虎.“兰州最大国企贪污案”一审宣判原万厦公司董事长王永春一审获刑20年[J].党的建设,2012(9):40-40.
作者姓名:高虎
摘    要:被冠以“兰州最大国企贪污案”的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厦公司)董事长王永春等4人,涉嫌侵吞8500万国有资产一案,近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永春被控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和虚报注册资本罪4项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关 键 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审判决  王永春  贪污案  兰州市  董事长  国企  虚报注册资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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