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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部门利益须还原地方人大立法主导权
引用本文:傅达林.破除部门利益须还原地方人大立法主导权[J].山东人大工作,2009(3):60-60.
作者姓名:傅达林
摘    要:2008年起,北京试行立法前开展立项论证,6个项目纳入试点。从2009年开始,北京将逐步建立立法项目储备,每年将更多的项目纳入立项论证,并从中选择条件成熟的项目立法,增强市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立法选项的科学性。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郭金忠接受采访时表示,实现立项论证后,一些明显保护部门利益的项目,肯定不能纳入立法项目的范畴。

关 键 词:人大立法  部门利益  主导权  项目储备  原地  市人大常委会  立法工作  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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