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警务 实现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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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江渝.构建和谐警务 实现持续发展[J].重庆行政,2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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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江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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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南岸区政府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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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发展的新境界、理论认识的新突破。其理论实质是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相互协调的状态,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健全而稳定有序。当前,自觉坚持和运用这一理论指导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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