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自我污名与人身危险性的关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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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梓淳,严云鹤,符明弘.社区矫正对象自我污名与人身危险性的关系研究[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3(1):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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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梓淳 严云鹤 符明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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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云南师范大学;2. 云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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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积极社会心态的形成机理与培育路径研究”(18CSH042)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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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受到广泛关注。降低其再犯罪风险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与他们的自我认知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本研究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心理污名量表和犯罪者人身危险性问卷对河北省50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测试,通过SPSS 22.0对结果进行差异性检验、相关分析及回归分析,从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污名与人身危险性的关系进行实证性的探究。结果显示: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不高,自我污名水平良好;自我污名的5个维度都与人身危险性总分呈显著正相关;自我污名对人身危险性有显著预测作用。这表明,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污名水平可以直接影响其人身危险性,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干预时,应该对其自我污名水平情况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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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我污名 人身危险性 社区矫正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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