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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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贵臣.地方立法浅析[J].当代法学,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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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贵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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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性法规具有以下特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是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据的,是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制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地区内具有法律效力,违反地方性法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受到行政制裁或法律制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停止和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大体可分为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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