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群体事件替代性解纷机制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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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缪文升.论群体事件替代性解纷机制的完善[J].法学杂志,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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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缪文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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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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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审判在定纷止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当诉讼被过度使用于纠纷解决时,法院将不堪重负,从而导致诉讼迟延、诉讼成本过高,以及投入的司法资源无法与诉讼量增长的速度相适应等问题的产生。这就说明解决群体性纠纷除了司法诉讼,还必须借助于人民调解、协商、信访制度、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为此,我们必须树立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观念,充分发挥替代性机制在解决群体解纷中的功能;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群体性纠纷中的功能,适时的启动强制性行政先行处理程序,并努力实现各种解纷机制的衔接与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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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群体性纠纷 替代性解决机制 人民调解 行政先行处理程序 |
Improvement Of The Substitutive Dispute- Solving System For Mass Incid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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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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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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