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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标二元论——兼论我国现代公司的社会责任
引用本文:薛生全.公司目标二元论——兼论我国现代公司的社会责任[J].法学杂志,2010(12).
作者姓名:薛生全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公司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唯一目标的一元论说,已主宰作为社会力量中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公司将近两个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与壮大,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与发展,更多法学家开始聚焦于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目标二元论被广为关注,此学说一改公司传统的只为股东谋求最大利益的唯一目的,此时公司的社会责任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用语,而是代表着一种观念在公司法律制度上的诞生。公司目标二元论成为新时代高度发展的市场经济的产物,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以及相关立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 键 词:公司社会责任  社会利益  目标二元化  最佳利益

Analysis About The Dualism Of Corporate Goal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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