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公法属性之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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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汪洋,黄琴.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公法属性之证立[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2):10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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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汪洋 黄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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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南昌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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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属性,学界主要有公法行为说、私法行为说和混合行为说。虽然透过商事登记制度可以看到私主体的自治因素,但该自治因素并不在商事登记制度的范围之内。商事登记制度应是国家对市场和私主体自治行为的一种管理和规制,是一种公法性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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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事登记 公法 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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