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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代表诉讼
引用本文:司晓森,董伟杰.论股东代表诉讼[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2):95-99.
作者姓名:司晓森  董伟杰
作者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郑州,450003
摘    要:股东代表诉讼是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制度,它对于解决公司内部治理问题、弥补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保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有些简略,对原告资格的持股数限制在实践中显得僵硬。另外,应明确公司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要对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和解做出限制。

关 键 词:股东  代表  诉讼  价值  制度
文章编号:1008-6951(2007)02-0095-05
修稿时间:2006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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