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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道歉”实可贵
引用本文:杨维立.这样的“道歉”实可贵[J].人民公安,2005(3).
作者姓名:杨维立
摘    要:“首先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您家中去年10月被盗窃一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但至今尚未破获,在此向您及您全家表示歉意……”日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马路村的张师傅收到了公道派出所寄来的温馨贺年片。从去年开始,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推行刑事案件办理“四回告”制度,及时向案件当事人进行回告。公道派出所除了将《告知书》按规定寄给有关当事人外,还向未破案件的受害人表达一份歉意,为他们送上一份祝福(见2005年1月24日《新华日报》B3版)。读到这则消息,笔者如拂春风,暖意融融。仅仅因为没有能破案,警察向当事人诚恳道歉之举确实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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