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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废止劳动争议处理前置程序——从北京市某区的一起劳动工伤事故评起
引用本文:周贤日.论废止劳动争议处理前置程序——从北京市某区的一起劳动工伤事故评起[J].广东法学,2005(1):76-78.
作者姓名:周贤日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讲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摘    要:本文通过个案评析,提出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前置程序有违法理,增耗社会有限资源,增加了劳动者通过公力救济的成本,劳动争议处理前置程序是劳动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阶段性产物,应当废止,完全按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是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利益和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关 键 词: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  废止  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程序  法理  违法  劳动体制  动工  改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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