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之案由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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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霄霄,王耀.婚姻纠纷之案由的确定[J].法制与社会,2010(34):68-7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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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霄霄 王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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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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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纠纷不仅仪只是一个关于婚姻效力问题的纠纷,在现代社会,它往往还涉及到婚姻双方当事人在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上问题的争议,在财产问题上进而还可能牵涉到第三人加入影响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这些复杂的争议就决定了婚姻纠纷在案由的确定上不能仅仅将目光局限在婚姻纠纷之中,不能仅仅局限在对婚姻效力问题的争议,这样,是不能有助于实质性的,有效的解决婚姻纠纷,而且也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故而,本文讨论婚姻纠纷案由的确定其根本出发点就是对婚姻纠纷的形态进行分析和概括,以达到清楚确立复杂的婚烟纠纷中实质包含的争议,通过案由的方式子以明确表达出来,并尽量使民事案由和诉讼标的相衔接,使得民事案由能够发挥出诉讼标的在民事审判中的“脊梁”作用,这样才使得现实中复杂的婚姻纠纷得到实质解决,实现立法为民事案由确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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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纠纷 民事案由 复合型纠纷 衍生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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