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房屋拆迁诉讼中利害关系人的第三人资格是行政诉讼中具有争议性的问题。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第三人规定的概括性,使得法院在拆迁诉讼中对第三人范围的判定具有较大裁量权。综合拆迁案例与相关学说,以利害关系人的法上利益或与法上权利密切相关的利益为限;对因拆迁所生的反射性利益持适当保护的态度,以反射性利益的保护标准为例探求该类型案件所要保护的利益标准;扩展利害关系人与拆迁诉讼的连接点,使其符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精神;在案件立案阶段对申请参与诉讼的第三人进行形式审查,将与诉讼当事人实质是民事争议关系的第三人排除在外,是将利害关系人纳入本诉的程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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