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案相关人员被查处情况 |
| |
摘 要: | 陈良宇 4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字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陈良字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上诉期限于4月21日届满,陈良宇未提出上诉,上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
关 键 词: | 上海 中共中央政治局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社保 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