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保护”与“刑罚轻缓化”:刑事和解不能承受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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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会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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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10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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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FX117):“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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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被害人保护"与"刑罚轻缓化"在刑事和解中互为条件,相互作用,成为刑事和解的两大功能。然而"被害人保护"与"刑罚轻缓化"的产生原因与适用范围均不相同,旨趣各异,将二者试图融合在刑事和解一项制度之中,将直接影响到刑事和解制度本身的正当性和妥当性。宜分化刑事和解的功能,通过不同的途径分别实现"被害人保护"与"刑罚轻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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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被害人保护 刑罚轻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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