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机构持续发展的探索--以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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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静林,周小燕.关于地震灾区社会工作机构持续发展的探索--以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例[J].广东民政,2011(1):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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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静林 周小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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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上海、广州、北京、江苏、深圳以及香港的社会工作者纷纷奔赴灾区。灾区也涌现出了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灾区民众提供安置引导、情绪安抚、资源协调服务;抚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引入社工参与灾后精神生活重建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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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工作者 地震灾区 服务中心 持续发展 工作机构 汶川县 大同 汶川特大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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