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个代表” 必须转变执法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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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伯祥.践行“三个代表” 必须转变执法观念[J].公安研究,2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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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伯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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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 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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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分析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主观和客观、制度设计、现实作为、传统观念、社会现实冲击、机制上和素质上等方面的原因,并对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进行了探讨,从理论的高度阐述了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必须转变执法观念,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必须增强人权意识,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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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个代表 执法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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