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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个代表” 必须转变执法观念
引用本文:刘伯祥.践行“三个代表” 必须转变执法观念[J].公安研究,2003(9).
作者姓名:刘伯祥
作者单位: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 所长
摘    要:文章分析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主观和客观、制度设计、现实作为、传统观念、社会现实冲击、机制上和素质上等方面的原因,并对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进行了探讨,从理论的高度阐述了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必须转变执法观念,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必须增强人权意识,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

关 键 词:三个代表  执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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