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最新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政理论的发展 |
| |
引用本文: | 朱文星.论最新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政理论的发展[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6(3):65-67. |
| |
作者姓名: | 朱文星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城市学院政法系 |
| |
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是迄今为止的最新宪法修正案,它凝聚着全党全国人民的集体智慧,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宪政史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体现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宪法的作用1].因为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因此,最新宪法修正案必将促进我国宪政理论的发展.
|
关 键 词: | 宪法修正案 宪政理论 中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宪法 三个代表 私有财产制度 公民权利 非公有制经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