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任务型组织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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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康之,周雪梅.论任务型组织的社会责任[J].甘肃理论学刊,2007(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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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康之 周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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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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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切组织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是,常规组织由于组织结构以及运行机制方面的原因,而存在着目标和任务上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它的社会责任功能受到了很大程度的消解.与常规组织相比,任务型组织由于是因解决那些社会复杂性条件下产生的紧迫的、重大的特殊的任务而设立起来的,它的社会责任功能更加明显和突出.由于任务型组织能够把社会利益、组织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由于目标结构上的合理性,能够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表现出很高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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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任务型组织 常规组织 社会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3-4307(2007)02-0011-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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