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发〔2007〕16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水利部《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划定了我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包括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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