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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证据规定》有关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
引用本文:王振峰,戚进松.两个《证据规定》有关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6).
作者姓名:王振峰  戚进松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0089;
摘    要:威胁、引诱、欺骗所取得的言词证据应当排除,但应与侦查策略区分,对于程序违法的言词证据,应当区别对待。排除实物证据,应根据行为的违法程度以及证据的客观性是否受影响,综合考虑。实务中"排除"与"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基本可以作等同理解。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必须主动排除非法证据。

关 键 词:非法证据排除  程序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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