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损失数额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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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蓬.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损失数额的认定[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24(1):76-8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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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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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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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理解为直接经济损失。认定损失数额可视具体案情采用以下方法:计算被侵权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为依据认定经济损失;根据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认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数额;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失数额;侵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业秘密后尚未获取利益即案发,应根据具体案情使用不同的方法衡量其侵权行为情节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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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秘密 损失数额 认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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