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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损失数额的认定
引用本文:戴蓬.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损失数额的认定[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24(1):76-80,86.
作者姓名:戴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北京100038
摘    要: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理解为直接经济损失。认定损失数额可视具体案情采用以下方法:计算被侵权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为依据认定经济损失;根据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认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数额;侵权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应当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损失数额;侵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业秘密后尚未获取利益即案发,应根据具体案情使用不同的方法衡量其侵权行为情节轻重。

关 键 词:商业秘密  损失数额  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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