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被害人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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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劲松.论被害人的确认[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1):99-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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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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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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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教育厅课题“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双轨模式”(Y20090960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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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确认标志着实体被害人向程序被害人的转化.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虽是法定的当事人之一,但却并不享有起诉权.这就导致了实务中被害人身份确认的困难和混乱,并导致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证人化.构建专门的被害人确认程序,才能从立法和形式层面给予被害人与其他当事人同等的程序保护,确保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落实,并促进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实现.这一程序构想涉及确认被害人的主体、时间、方式和证据条件等多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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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体被害人 程序被害人 公诉案件 确认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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