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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调查”来了,我们应该怎么做
引用本文:范世汶.“337调查”来了,我们应该怎么做[J].中国律师,2006(4):68-68.
作者姓名:范世汶
作者单位: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一、认识“337调查”:美国“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的《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后经三次重大修订。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最近一次修正后的“337条款”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也包括侵犯著作权、半导体芯片模板权利的行为,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侵犯普通法商标权及其他商业侵权行为,并且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制或垄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可以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进行调查。该条款规定,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旦认定某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企业专利权,则可颁布命令,禁…

关 键 词: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1930年关税法》  侵犯专利权  侵权行为  337条款  进口产品  商业秘密  国内产业  美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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