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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国际商事仲裁若干法律问题比较(上)
引用本文:秦瑞亭.中韩国际商事仲裁若干法律问题比较(上)[J].北京仲裁,2008(2).
作者姓名:秦瑞亭
作者单位:德国法兰克福大学 法学博士 南开大学副教授;
摘    要:中韩两国的现代仲裁都只有半个世纪左右的历史,因此仲裁法在两国均属于相对年轻的法律部门。1999年《韩国仲裁法》几乎对仲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每个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是一部综合性的现代仲裁法;1994年《中国仲裁法》仅规定了一些基本的仲裁法律问题,导致了许多法律漏洞,而且中国仲裁法中的一些规定违背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中国应借鉴包括《韩国仲裁法》在内的先进仲裁法的立法经验,尽快修改和完善1994年《中国仲裁法》。

关 键 词:韩国  仲裁法  仲裁协议  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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