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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 共创和谐
引用本文:于伯军.预防为主 共创和谐[J].天津人大,2009(12):38-39.
作者姓名:于伯军
作者单位:宁河县人民法院
摘    要:宁河县人民法院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成功地将人民调解引入到法院工作中,通过与司法局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

关 键 词:预防  和谐  人民调解  解放思想  人民法院  法院工作  司法调解  宁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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