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的措施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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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管军,远桂宝.论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的措施保障[J].法制与社会,2012(29):290-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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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军 远桂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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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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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又一次提到了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民事抗诉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备受检察系统关注.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中享有调查取证权是审判监督的职责所需,已经成为检察系统内部的社会共识,因而检察机关盼望立法机关能够将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中的调查取证权在民事诉讼法中予以明确.但是仅仅享有抽象的调查取证权还远远不够,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任何权力的正常运转都必须借助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否则将难以实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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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抗诉 调查取证权 措施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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