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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商事通则的制定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在我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制定民商法典或单独的商法典,这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本文从商法的历史演进及世界各国商事立法模式的发展,系统阐述商法不能法典化的理由;进而提出只有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一部总纲性的《商事通则》用以规范基本的商事法律关系,才是立足现实和着眼未来的最佳立法模式选择。

关 键 词:商事立法模式  商法典  商事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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