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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变动的区分——股权转让问题的新视角
引用本文:刘文湘.论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变动的区分——股权转让问题的新视角[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7):92-95.
作者姓名:刘文湘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摘    要:一项股权转让活动可以被区分为两种性质不同的行为:一种是股权转让合同行为,另一种是股权变动行为。股权变动的效力不影响合同行为的效力。"区分原则"的第一项司法应用是:在股权转让时,出让人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合同有效,股权无法变动;第二项司法应用是:当事人的约定不得排除股权变动法定要件的适用,但可以增减具体的股东变动手续。

关 键 词: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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