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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废除论
引用本文:卜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废除论[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7):132-134.
作者姓名:卜祯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摘    要: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表明,无论成文法如何强调要以住所监视居住为原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总会成为绝大多数,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自身所具备的隐性羁押特点,以及我国的司法现状又使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大多沦为变相羁押。2012年刑诉法修正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重塑"可谓"不尽如人意",进一步印证了废除论者的观点,即对该项措施无法进行完善,只能予以废除。

关 键 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隐性羁押  新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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