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因审判人员不法行为提起抗诉的条件分析
引用本文:赖彩明.因审判人员不法行为提起抗诉的条件分析[J].人民检察,2006(6).
作者姓名:赖彩明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该条第二款接着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