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废之争的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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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志学,徐志栋.死刑存废之争的法理思考[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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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志学 徐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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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魏志学),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徐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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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认识和评价死刑涉及正在进行的我国刑事立法改革的方向 ,涉及现阶段刑事司法中是应当增加还是应当减少死刑适用的价值评判。死刑不能铲除产生犯罪的社会根源 ,也不可能遏制犯罪的产生。死刑具有非人道性和不可挽回性。死刑的存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我国废除死刑是一个长远目标 ,逐步限制死刑的适用 ,进而在适当时机废除死刑 ,是比较合适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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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刑 存废 犯罪 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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