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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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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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豫政〔2007〕3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7年1月起,用3年时间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圆满完成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土地调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知》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土地调查的目标、内容、任务和时间等进行了部署,明确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本次调查是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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