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技术性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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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沫,黎勇.公证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技术性思考[J].中国公证,2013(11):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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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沫 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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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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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立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代理服务制度——加强与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的沟通联动,在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中,由公证机构提供延伸服务,建立与房管局、土地管理局的绿色通道,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社会提供确保交易安全,且迅速便利的法律服务.目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有三种法定事由,分别是买卖、赠与和继承.除房屋买卖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公证习惯外,实践中的赠与和继承需先办理公证手续后再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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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管理创新 公证工作 技术性 土地管理局 房地产管理局 变更登记 房屋产权 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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