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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药品降价进行到底
引用本文:本刊编辑部,张万金.将药品降价进行到底[J].江淮法治,2006(24).
作者姓名:本刊编辑部  张万金
摘    要:2006年8月18日,安徽省物价局等8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规定,从9月20日起,全省县及县以上的医疗机构无论销售政府定价药品还是市场调节价格的药品,都应以实际进价顺加不超过15%差率作价销售;同时,为保持高价药品加价额与抗肿瘤药品价格保持一致,我省实际所有进价高于500元的药品,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控制在25%以内。这一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医疗机构药品加价收入和不合理地使用高价药品,弱化了医院“以药养医”的机制。据统计,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一年药品差价收入将减少近6亿元。近日,国家发改委又发出通知,决定对青霉素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30%,最大降幅76.8%,降价金额为43亿元。据介绍,这是国家发改委今年6月出台抗肿瘤药品价格调整方案之后的第二次药品调价措施。药品降价风暴再次来临,仿佛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就让我们可以把药价这匹“狂奔的野马”遏制住——光是国家发改委就3次降低300多种国家定价的药品价格,各地也纷纷传来药品“降价”的声音;老百姓似乎可以对“看病贵”说“不”了。但是,老百姓在欣喜之余也有疑问,新一轮药品降价能走多远?药品降价后为什么会出现许多怪现象?治标后如何治本?时值《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本刊记者深入全省各地,对物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以及部分医院、药品零售门市部、药厂进行了一系列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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