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 |
| |
引用本文: | 李,琳,岳光科.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4(9):171-172. |
| |
作者姓名: | 李 琳 岳光科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随着经济的发展,乞讨儿童、留守儿童大量增加,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数量也在逐渐递增。在此背景下,从未成年人无诉讼主体资格、法律条文保护漏洞多、监护主体单一和与社会的对接机制四个方面,综述了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不足之处,同时提出考虑设置特殊事项、加强立法保护、增加国家的社会责任、发展NGO组织以及加强问题少年的社会对接机制的方式,提出改进方法,以求能够对实践有些许实用价值。
|
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权利保护 NGO 社会对接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