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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呼吁:《物权法》引入公证制度——不动产物权变动公证——立法价值取向的重要选择
引用本文:黄群.专家学者呼吁:《物权法》引入公证制度——不动产物权变动公证——立法价值取向的重要选择[J].中国公证,2005(9):12-14.
作者姓名:黄群
作者单位:黄群(上海市公证处)
摘    要:物权立法引入公证制度,是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普遍做法,也为其他一些国家与地区认同和接受,这与公证的本质属性相契合,充分体现了保障不动产物权变动安全的内在需求,应成为我国物权立法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选择.

关 键 词:《物权法》  公证制度  不动产物权变动公证  中国  立法  物权登记  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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