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罗马法理性精神及其当代意义
引用本文:梁磊.罗马法理性精神及其当代意义[J].法制与社会,2008(4).
作者姓名:梁磊
作者单位:北京旅游学院学生处
摘    要:罗马法流传至今仍不减其影响,在于其蕴涵的罗马法精神。罗马法精神主要包括自然法精神、私法精神和理性精神。三者影响了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观点和对法律的研究方法,并且激发了当代人的社会主体意识。本文主要谈了罗马法的理性精神。罗马法的理性精神主要表现为:法律制度的高度抽象概括;法典化倾向;重视法学家的作用;法律推理与研究的方法;律的分类模式。虽然,古典时代罗马人的理性观念是古朴的——和现代相比。它在概念上属于一种自然理性,而在方法上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辩理性。尽管如此,罗马法的理性精神迄今仍有借鉴意义。

关 键 词:法律精神  理性精神  法典化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