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借条借1.8万年后的钱 法院为粗心人追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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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飞云,王钧禾.“雷人”借条借1.8万年后的钱 法院为粗心人追款[J].政府法制,2010(1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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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飞云 王钧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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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人潘某收到一张借条,无比“雷人”,也让他头疼不已:2009年变成20009年,还款日期比借款日期还早一天。6月2日,松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借款纠纷,借款人朱某归还潘某借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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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调解 借条 粗心 借款纠纷 2009年 松阳县 丽水市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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