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主席、叶剑英委员长、赵紫阳总理就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二十周年致金日成主席、李钟玉总理的贺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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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耀邦,叶剑英,赵紫阳.胡耀邦主席、叶剑英委员长、赵紫阳总理就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二十周年致金日成主席、李钟玉总理的贺电[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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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耀邦 叶剑英 赵紫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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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主席(胡耀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长(叶剑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总理(赵紫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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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壤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同志,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李钟玉同志: 在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二十周年的时候,我们谨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朝鲜劳动党、朝鲜政府和兄弟的朝鲜人民,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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