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合同”欺负人,法律零容忍 |
| |
引用本文: | 杨学友.“陷阱合同”欺负人,法律零容忍[J].就业与保障,2016(4):20-21. |
| |
作者姓名: | 杨学友 |
| |
摘 要: | 一些不诚信的用人单位为攫取不义之财,常在劳动合同上设下种种陷阱。当双方发生利益之争时,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签字为由,拒绝其合理要求。签下“陷阱合同”就得自认倒霉吗?陷阱一:空白合同被填空,得以合同为准?案例]刘女士在一家机械包装公司工作7年。因公司厂址搬迁远郊,刘女士以上班不方便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后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双方就7个月工资补偿数额上发生分歧。劳动仲裁审理中,公司突然拿出一份有刘女士签字
|
关 键 词: | 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劳动关系 包装公司 就业协议书 奖惩条例 工伤待遇 劳动者权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