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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合同”欺负人,法律零容忍
引用本文:杨学友.“陷阱合同”欺负人,法律零容忍[J].就业与保障,2016(4):20-21.
作者姓名:杨学友
摘    要:一些不诚信的用人单位为攫取不义之财,常在劳动合同上设下种种陷阱。当双方发生利益之争时,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签字为由,拒绝其合理要求。签下“陷阱合同”就得自认倒霉吗?陷阱一:空白合同被填空,得以合同为准?案例]刘女士在一家机械包装公司工作7年。因公司厂址搬迁远郊,刘女士以上班不方便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后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双方就7个月工资补偿数额上发生分歧。劳动仲裁审理中,公司突然拿出一份有刘女士签字

关 键 词: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劳动关系  包装公司  就业协议书  奖惩条例  工伤待遇  劳动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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