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例眼眶内侧壁骨折的法医鉴定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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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先成,单兴尧,钱高枫.63例眼眶内侧壁骨折的法医鉴定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6(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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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先成 单兴尧 钱高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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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诸暨市公安局 浙江诸暨311800(戴先成),绍兴县公安局 浙江绍兴312030(单兴尧,钱高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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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眼眶内侧壁骨折是间接外力造成眼眶骨破裂,眶缘完整,眶内薄弱处裂开,形成软组织嵌顿疝出的一种临床综合征1]。本文作者在法医学实践工作中,遇到63例外伤致眼眶内侧壁骨折案例,现将对其进行的法医学鉴定的资料报道如下。1案例资料63例伤者中左侧57例(90.5%),右侧6例(9.5%)。男性51例(81%),女性12例(19%);年龄以21~40岁为多,共55例(87.3%);20岁以下3例(4.8%),41岁以上5例(9.9%)。63例伤者在近期均有眼部受钝性暴力损伤史、不同程度的眼睑裂伤、挫伤或擦伤,以及眼睑皮下积气和点片状球结膜出血。拳击致伤46例,车祸为10例,其他钝器损伤为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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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学临床 眼损伤 眶内壁骨折 法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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