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土厅否决法院判决的危险信号
引用本文:王石川.国土厅否决法院判决的危险信号[J].观察与思考,2010(8).
作者姓名:王石川
摘    要:<正>相对于人治,在法制基础上的法治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是,"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7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了群体性械斗,此事被当地称为"7·17事件"。

关 键 词:陕西省  危险信号  横山县  榆林市  法律  法院判决  否决  群体性  国土  法制基础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