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相济:提高政法队伍厘德素质的必由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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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颀.德法相济:提高政法队伍厘德素质的必由之路[J].中国检察官,2001(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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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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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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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法相济(德治与法治的辩证统一)是江泽民总书记“以德治国”重要思想区别于传统“德治”思想的最显著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治国新方略的精髓。全面体认“以德治国”思想,加快提升政法队伍的道德素质,必须坚持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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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要思想 “法治” 江泽民 坚持 队伍 社会主义 “德治” “以德治国”思想 道德素质 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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